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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无   咨询时间:2020-3-8 11:13:37
客户问:工资
劳动者因疫情未复工期间,月度绩效工资怎么算?
回复:建议根据用人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规定执行。 解答人:于晗律师,电话18064033432
姓名:无   咨询时间:2020-3-8 11:08:19
客户问:工资
劳动者结束隔离措施后,需在家继续休养的,休养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回复: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按照病假支付待遇。劳动者无法提供病假证明的,用人单位可以优先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加班调休、公司福利假期等。若既无医疗机构病休证明,又无其他假期可用的,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处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解答人:于晗律师,电话18064033432
姓名:匿名   咨询时间:2020-3-8 10:59:22
客户问: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能否与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拒绝配合检疫、治疗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您好,如果劳动者拒绝配合检疫、治疗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应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配合检疫、治疗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第1条第2款规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解答人:于晗律师,电话18064033432
姓名:匿名   咨询时间:2020-3-7 14:05:36
客户问:医疗费
劳动者被确诊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费用?
回复:根据2020年1月2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规定:“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一是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二是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三是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另外,”在2020年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也作出了类似规定:即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解答人:于晗律师,电话18064033432
姓名:匿名   咨询时间:2020-3-7 13:46:01
客户问:工伤
劳动者从事志愿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回复:您好,关于劳动者从事志愿活动期间受到意外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劳动者在从事志愿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若属劳动关系,则可能会视为工伤;若属劳务关系,则不属工伤而应按人身损害处理。但最终需由规范性文件确定或由工伤认定部门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解答人:于晗律师,电话18064033432
姓名:匿名   咨询时间:2020-3-7 10:31:17
客户问:继子女继承
我父母在我小时候离婚,我母亲又带着我再婚,我继承了我继父的遗产,现在还能再继承我亲生父亲的遗产吗?
回复: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因此你仍然可以继承生父的遗产。 解答人:熊迎亚律师,电话1590716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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