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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贞哥哥:将捐出妹妹所有遗产 遗产捐赠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更新时间:2021-07-12   点击次数:1106

  7月8日林生斌连发5条微博,其中一条直指亡妻朱小贞的哥哥:“他们也是你的妹妹和外甥啊。”

  林生斌同时还说:

  “所有关于谣言的事实,你也是全程参与者,我事无巨细的都问过你的意见啊。我一直在等,哪怕你回应一点点,我都不再会出现公众面前了。可是你没有,你们都没有。”

  朱小贞哥哥发文回应:我知道我是他们的哥哥和舅舅,所以过去从来不曾消费他们。并且表示“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妹妹遗产经父母同意,代表二老全数捐出。

遗产捐赠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遗产捐赠的流程是首先需要对遗产的相关事项作出处理,遗产的执行人来进行处理,比如说房屋如果要过户的话,需要完成过户。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登记过户

  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可以反悔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可以反悔,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

  1、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

  2、道德义务性质的;

  3、公证的。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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