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相应调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3-12 点击次数:1385 次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的公告》的规定,全所律师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亦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暂不在诉讼服务中心受理立案申请,故拟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建议通过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htpp://www.hbfy.org/电子法院栏)、湖北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相关法院。
二、因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法院信访大厅关闭,暂不在信访大厅受理申诉信访申请,故建议有申诉需求的应通过“给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等系统进行“网访”或将信访材料邮寄相关法院。
三、湖北省法院已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具体恢复时间需等待承办法官的通知。
特此通知。
湖北垦博律师事务所
二0二0年一月三十日
文件来源网址:
http://www.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d0663910-4613-4525-9c90-4600519569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