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曝收50万回扣医生再发声 医生拿回扣怎么判刑
针对“山西三甲医院医生自曝收回扣50多万”一事,山西省大同市卫健委高度重视,依据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医疗回扣问题,已于4月10日当天派驻工作组介入调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甲医院医生自曝收受回扣50多万,称医院领导都在参与,按照正常人的思维,一般不会这么做。涉事医院向媒体表示,该医生性格偏激,自曝收回扣一事已持续多年。为何该医生一直执着于自曝和举报,却没有任何结论?笔者认为,医生自曝收受回扣就是一封举报信,不管这种实名举报出于何种目的,有关监管部门都有必要彻底查明真相,该给公众一个交代。
长期以来,医生收回扣现象饱受病诟,由于“羊毛出在羊身上”,不仅增加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还因为涉嫌过度治疗等问题,对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构成威胁。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医生收回扣,并采取措施严厉打击这种违背医德医风的不正之风,医生收回扣现象已经大为减少,但由于收回扣的方式具有隐蔽性,仍有不少医院和医护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对禁令依然置若罔闻,利用手中的职权大收回扣,而且手段更加隐蔽,也增加了查处的难度。
当事医生自称“我是一名坏医生”,自曝当医生收回扣50多万,现在想痛改前非,恳请有关部门彻查。视频中他亮出了自己的医师资格证。据称,2018年他就向纪委举报,为此遭到医院的打击报复。或许,正是因为他的举报不仅没有得到重视,不了了之,自己还被院方认为性格偏激,遭遇了不公正的待遇和报复,他才选择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自曝收取回扣,期望扩大社会影响而得到重视和处理。
类似自曝和举报收回扣并非个案,此前,苏州某医院主任医师、博导,被自己的博士生举报其乱装支架并收取巨额回扣;河南一女子举报其在医院供职的丈夫存在收受药品回扣情况;海南省万宁市一名医生举报自己和其他多位医生收受药商回扣,等等。然而,这些举报在官方表态介入调查后,要么,采取“拖字诀”不了了之;要么,处理结果并没有对外公布。此次“医生自曝收回扣50多万”事件,但愿不要让当事医生和公众失望,能够彻底查明背后的真相,并真正依法严肃处理。
医生收回扣、拿红包等违背医德医风行为,必须“零容忍”严厉打击。一方面,可以采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举措,压缩回扣的空间,大幅度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对类似实名曝光和举报收回扣事件,有必要彻底调查清楚举报的内容,并将处理结果公布与众,既不能因恶意举报而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能以“下不为例”放过一个坏人。如果举报情况属实,就应当严厉问责和惩处,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才能以儆效尤。
医生拿回扣怎么判刑
医生拿回扣,将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医生回扣如何找到证据
可以寻求律师帮助。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