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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离婚?离婚办理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1-04-22   点击次数:979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离婚


  离婚条件分为诉讼离婚条件和协议离婚条件。

  1、诉讼离婚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综上所述,诉讼离婚的条件包括感情破裂、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等恶习且不知悔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条件应该比较宽,原则上双方自愿,均可以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以同居形式在一起生活的,不属于离婚范畴。

  二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三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

  四是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五是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流程: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起诉离婚流程:

  1、搜集证据。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②调解。③开庭审理。

  5、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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